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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医患矛盾,请用“无偏的正义”

 

该对医患矛盾下猛药了?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陈竺、温孚江与姒健敏等委员要求“医闹”入刑。不错,现实不乏这样的案例:患者家属拒绝通过尸检搞清真相、确定责任,但为了索取高额赔偿,在医院设灵堂、打医生。不应对此有所宽纵,令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没有保障。

但站在更高的角度看,正义应该是无偏的。先把结论撂在这里:一方面过分的医闹行为要入刑,另一方面,过分的医生过度医疗与吃药物回扣亦应入刑。当然,入刑的前提应是:由第三方医疗合理性审查/医疗事故鉴定机制来厘定真相与责任。且听下文一一道来。

无庸否认,“仇医”现象是存在的。在医患冲突中,媒体与舆论往往倾向于同情患者一方。20142月的南京护士陈星羽“被瘫痪”一案,媒体一反常态普遍同情医护一方,但只是因为最先散布该消息的人深谙中国舆论场传播规律,着意突出打人者是官员,结果是“仇官”逻辑压倒“仇医”逻辑。

或有人说,“仇医”现象正说明医护人员是弱势群体,要是这个逻辑成立,那么因为有“仇官”,官员也是弱势群体了。别忘了,“仇视”是弱者的武器。医护人员其实是强势群体。

其一,买的没有卖的精,医护人员是医疗服务的卖方,相对于患者有知识与信息优势。

其二,在现行政治架构下,医疗界得到了充分的代表,包括但不限于人大、政协与卫生主管部门。20143月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藉着陈星羽案提出医闹入刑。有司响应神速,4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与卫计委联合发文,要求对殴打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及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悬挂横幅、堵塞大门等医闹行为予以严惩。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三位委员在审议刑罚修正案时又力主医闹入刑。但可没有代表委员站出来要求将医生过度医疗与吃药物回扣也入刑。

不过,“无偏的正义”说,正义应当不论强弱,只论是非。不论什么原因发生了医疗冲突,总要有正当程序来处理。其中,独立的医疗事故鉴定机制是第一与最重要的。如果这一机制阙如,私力救济就在所难免。在维稳压力之下,地方有让公立医院花钱息事宁人的倾向,亦会刺激一些不法之徒通过医闹取利。

要有独立的医疗合理性审查/医疗事故鉴定机制,非得目前医疗行业政企不分不可。对于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中华医学会名义上是“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但其章程写明“业务上接受卫生部的指导和管理”。同时卫生行政机构又掌管辖区内的所有公立医院,相当于医疗行业的国资委。好比你与邻人的长子有争议,由邻人的次子来定曲直。

这个第三方机制构成了“正义的原点”。医患矛盾的一大成因是医生的过度医疗与吃药物回扣。民营医院的过度医疗常见于莆田游医开的“男科”、“不孕不育专科”医院,患者被忽悠治疗本不存在的性病啦、不育症啦。公立医院的过度医疗常与医生吃药物回扣联系在一起,例如对小孩患普通病毒性感冒,居然有医生开出中药注射液(易引起过敏)+地塞米松(抑制过敏)的奇葩处方。

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映检测年度报告,2013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共收到中药注射剂报告12.1万例次,同比增17%;其中严重报告占总数的5.6%,同比增长22.3%,与总体严重报告增长率基本持平。中药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前十位的药品为:清开灵、参麦、丹参、双黄连、香丹剂、血塞通、脉络宁、舒血宁、生脉和黄芪等十种注射液。

请问有多少医生为了吃药物回扣,把安全性与有效性没有经过临床试验、并不对症的中药注射液开给患者?由此导致了多少不良反应甚至患者死亡?这算不算谋财害命?有多少医患冲突因此而起?只有有一点循证医学常识的医生都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样的行径不入刑,怎么好意思怪医闹?这样的医生亦令对患者负责的好医生背负了骂名。

话说回来,中国式医患矛盾的主要根源还在于医疗价格管制及医生缺乏执业自由。患者对医生的负面观感几乎集中于有医疗价管的公立医院,绝非偶然。在那些没有医疗价管的牙科与体检等领域,患者能得到医护人员悉心周到的服务,几乎很难发生与医护人员之间的冲突,从另一面说明了问题。撤除医疗价格管制、赋予医生执业自由,让能干的医生有正当体面的收入,才是正道。

公立医院医生过度医疗与吃药物回扣,与医疗价管有一定关系,但与医生职业伦理沦丧的关系亦不可忽视。对治的方案应是在撤除医疗价管的同时,将这些行为与医闹一样都入刑。这是用“无偏的正义”开缓解医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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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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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评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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