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应对老龄化:生育自主已缓不济急
——对单独二孩的冷思考

向春漫画。 (向春/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开放单独二孩。不过,并没有采取社会成本最低的全国统一放开方案,而是让各省份向卫计委上报方案、待审批(一些省份称“备案”)通过后各省份独立实行,实际上就是分批实施。

第一批(2014年第一季度)获准搞单独二孩的有浙江(1月17日)、江西(1月18日)与安徽(1月23日)等,实施时间均为2014年1月;2月实施的为天津(2月14日)与北京(2月21日)等;3月实施的有上海(3月1日)与广西(3月1日)等。

有望2014年上半年实施的省份。湖北:“单独两孩”方案已于1月26日获“备案”通过,“有望在3月份启动实施”。贵州:“拟于今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之后再启动实施。黑龙江:“最快将在4月份地方性法规修改通过后实施,最迟也将在上半年5、6月份实施”。河北:“力争今年6月启动实施”。青海:“将于今年上半年落地”……

预计2014年(下半年)或更晚实施的省份。吉林:“相关政策预计在下半年出台”。辽宁:“启动了《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程序,年内完成修订工作”……

分批实施的可能逻辑

这样分批实施单独二孩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有学者根据不完全统计的公开信息,把原因归结到地方政府的意愿与执行力上,这显然是不对的。

例如,对比一下广东与广西。其一,广东有强烈的意愿。2011年,时任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不止一次透露,已向国家提出单独二孩试点的申请。这事后来没有了下文。2013年12月,广东省卫计委主任陈元胜表示,“力争(广东)成为第一批实施的省份”,且广东是提交申请第一批实施的省份之一。其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广东的总和生育率(一个地区育龄妇女终生平均生育子女的个数)为1.0644,比全国1.1811还要低;广西是1.78975,为内地所有省份中最高。但目前第一批实施的名单中有广西,但没有广东。这个现象,用地方意愿的差别无法解释,用六普得出的总和生育率差别也无法解释。

事实上,各省份要实施单独二孩,要走的省内程序不是问题,最为关键的是需要国家卫计委批准上报方案。这个程序,有省份称为“审批”,也有省份称为“备案”,但实际上当然是审批,而不是备案,后者只是告知,并不需要批准。所以,这个“排排坐,吃果果”的分批实施过程,主导方应不在各省份,而在国家卫计委。

接下来要考察的是这样分批实施的依据。如果以2010年六普的总和生育率数据作为主要的决策依据,那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中国实施(一胎化)计划生育的底线是全国总和生育率不能低于1.8。2007年《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称:“全国总和生育率在未来30年应保持在1.8左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六普全国总和生育率为1.1811,最高的广西也低于1.8,这意味着如果以六普为决策依据,应该全国一揽子松动计生政策,或单独二孩或全面二孩或自主生育。

第二种,暂时忘了目标总和生育率1.8这回事,那就应根据六普各省份总和生育率数据由低到高逐次放开单独二孩。第一批放开的应包括北京(总和生育率0.7067)、上海(0.73665)、辽宁(0.7409)、黑龙江(0.7514)、吉林(0.76)与天津(0.9128)等,这些不仅低于1.1811的全国平均水平,甚至还低于1。实际第一批放开包括了三个直辖市,但不包括东三省。而且,实际第一批放开的还包括了浙江(1.01705)、江西(1.3851)、安徽(1.48155)与广西(1.78975),想要第一批放开而不得的广东(1.0644),则与浙江在同一生育率水平。

这就足以说明,2010年六普数据至少不是上面分批放开单独二孩主要与直接的依据。上面分批实施的考虑,亦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没有特别考虑,对各省份提上来的方案,觉得理据比较充足的就先准了,觉得需要补充材料或调整方案的则打回重来。第二种,有特别的考虑,是根据内部认定的对总和生育率的修正数据分批推进这里,就不妄加推测更具体的可能了。这两种均有可能造成目前分批实施单独二孩的情形。可以想见,无论哪一种,应该均有避免一揽子放开带来所谓“生育高峰”而推高总和生育率的考虑。

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及各省份的总和生育率(2010)。 (李伯根/图)

六普:最可靠的决策依据

必须强调一点,就是全国性人口普查数据的权威性。本文援引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正是基于这一点。中国与美国等其他国家一样,每十年全国人口普查一次,涉及大量的参数值(人口总数、总和生育率与教育程度等),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历时长久,代价巨大。

用统计学的话语说,人口普查本质上是对总体(Population)的调查,而非抽样调查(Sampling)。抽样调查得来的数据是总体的一个样本(Sample)。既然是样本,就有可能有系统偏差,就有置信水平与置信区间相对关系的问题。在置信水平不变的条件下,样本量越多,置信区间就越窄,即总体某个参数值(如总和生育率)取值范围就越小、精度就越高;在置信区间不变的情况下,样本量越多,置信水平就越高,即总体某个参数值落在该置信区间的概率就越高。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样本量增长到总体的数量一样多时,求得的总体参数值是最可靠、最精确的。这就是相对于对人口的抽样调查及学者的推理研究而言,十年一度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什么是最权威的原因所在。

当然,既然是人口普查入户调查,会有瞒报漏报重复报等问题。但其一,这是抽样调查一样会面临的问题。其二,政府在搞人口普查前,也有激励如实申报的措施,例如2000年五普前,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规定不得将各户普查登记资料作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依据等。2010年六普前,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0)30号文件规定: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

由此,很难相信,全国人口普查有大量人口瞒报,从而令普查得来的总和生育率数据彻底失真。2000年五普与2010年六普得出的全国总和生育率分别为1.22与1.18。有学者的“研究”认为2000年前后若干年中国总和生育率有1.8。如果这个数字是在假设了大比例瞒报的基础上修正出来的,那就意味着中国平均每个妇女在育龄阶段均超生0.58(1.8-1.22)个孩子。也就是说,每(不到)两个家庭就有一家超生一个孩子,这可能吗?

亦有学者把六普的1.18修正为1.6,稍微谦虚了些。但也意味着中国平均每个妇女在育龄阶段均超生0.42(1.6-1.18)个孩子。也就是说,每五个家庭即有两家各超生一个孩子,听起来仍然匪夷所思。以个人的“研究”来修正全国人口普查,就好比古时候有一位酸秀才为死了丈母娘的邻居代写诔文,就从书上抄了一篇悼念岳父的,邻居责备他写错了,他说:“文章没有错,是你家死错人了。”

一言以蔽之,五普与六普关于中国总和生育率的数据非常靠谱,两者可以相互印证,也为别的数据来源所证实,应当成为人口政策调整的主要与直接依据。根据《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2011年中国总和生育率为1.04。韩国2009年总和生育率仍仅为1.19,自称“连续第二年成为全球生育率最低的国家”,不过在这事上不好意思了,韩国很难抢了中国的席次。值得一提的是,韩国已为本国的超低生育率愁得不行了,但在采取了种种鼓励生育的措施之后仍然效果不彰。

搞单独二孩:未见生育潮

在考察了分批放开单独二孩的可能逻辑后,我们有必要观察一下第一批放开省份的实施情况。就以第一个实施单独二孩的浙江省为例。

2010年六普浙江省总和生育率只有1.01705,为全国第七低,仅排在三个直辖市与东三省后面;2014年1月17日全省放开单独二孩。而且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得非常宽松,规定:只要单独夫妇中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即能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在1月17日前单独夫妇违规生育两孩的,如果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还没有送达的,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就可以通过特事特办享受新政策。那么,浙江单独夫妇出现生育井喷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自1月17日至2月28日,浙江省共受理12552份再次生育申请,其中已经获得批准的有7713例。我们以这个数字估算一下单独二孩政策对浙江总和生育率的影响。42天有12552例再次生育,同样的比例下,2014年全年就是67030例。这个数字应该是高估的,因为生育意愿强的单独夫妇,有更大的概率率先申请抢早班车,甚至有在正式政策出台之前就怀孕的。例如,截至3月11日,杭州江干区有505对夫妇提出单独二孩申请,395对获得批准,获批的夫妇中有236对已怀孕。另外,再次生育中亦有双独二孩的。不过姑且假定2014年浙江有6.703万例单独二孩。

这里简介一下总和生育率的算法。某年某地区的总和生育率(TFR,Total Fertility Rate)是把该年该地区的育龄妇女(15-49岁)各年龄组出生率(Age-Specific Birth Rate,某一年某年龄组每1000名妇女生育的孩子个数)加总而得。这35年(49-15)一般以每五年均分为七等份。例如,2010年六普全国育龄妇女七个年龄组出生率依次为5.93‰(15-19岁)、69.47‰(20-24岁)、84.08‰(25-29岁)、 45.84‰(30-34岁)、18.71‰(35-39岁)、7.51‰(40-44岁)与4.68‰(45-49岁)。那么,2010年全国总和生育率的计算公式为:(5.93+69.47+84.08+45.84+18.7+7.51+4.68)×5/1000=1.1811。5是组距,所以分子要乘以5。

现在算浙江2014年新增6.703万例单独二孩对该省总和生育率的影响。根据2010年六普,浙江全省常住人口为5442.69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2646.12万人。考虑到妇女育龄是35年,大约占中国预期寿命的一半,不妨假定浙江省育龄妇女为全省女性人口的一半,即1223.6万人。则2014浙年江额外增加的总和生育率ΔTFR=6.703*35/1223.6=0.19173。把这个增量加到2010六普浙江总和生育率1.01705之上,2014年浙江的总和生育率也不过1.20878,这样的数字在韩国已被视为国家危机与民族危机了。

再看一下浙江省最早试点单独二孩的舟山市。舟山自2013年11月19日起实施,比浙江全省要早两个月。据统计,自实施以来3个月时间,舟山申领准生证的不到300人。同样的比例下2014年全年就是1200。根据2010年六普,舟山常住人口为112.13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53.29万人。同样假设舟山育龄妇女为全市女性人口的一半,即26.645万人。那2014年舟山额外增加的总和生育率ΔTFR=0.12×35/26.645=0.15763,这比浙江全省的数字还要低一些。

以六普大约只有1的总和生育率,浙江人口老龄化很严重。2012年,浙江全省6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占比为17.87%;舟山更严重,达20.32%。当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65岁老人达到总人口的7%,即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显然,目前实施的单独二孩,不足以化解浙江与舟山不利的倒金字塔人口结构(及相应的严重老龄化社会)。这个结论可以类推到全国。

结语

不过,即使进一步调整人口政策,如立即实行全面二孩,或自主生育,或学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鼓励生育政策,亦不足以(短时间内)改变目前已经成型的倒金字塔人口结构。人口政策的效应有滞后性。三十年不发作,一发作三十年。在实行了整一代人的生育管制之后,超低生育率造成的人口结构冲击波正一轮轮袭来。

第一波:1995年全国小学招生人数为2531.81万人,2005年减至1671.74万人,十年间减少了34%。第二波:自2009年以来,高校报名人数逐年下降,一些三流高校率先破产在所难免。第三波:自2011年以来,劳动人口绝对数量步入了下降通道;40岁以下农民工占劳动人口的比重,由2008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59.3%,短短四年下降近11个百分点。

第四波将是人口抚养比相变时刻的到来。所谓人口红利,是说人口抚养比低,吃养老金纯粹消耗财富的少,创造财富的工作者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统筹型社保支付均利好。但当人口抚养比高到一定程度,红利将变成赤字。目前偏社会统筹的养老社保与医保,本质上是下一代对上一代、工作者对退休者及年轻人对老年人的转移支付。

当前中国总和生育率只有1.2左右,放开单独二孩也只能增加到1.4左右,这不仅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2.1),也低于公认的超低生育率1.5。2.1是维持下一代人口与上一代数量上持平所必需的,是许多发达国家鼓励生育要达到的目标;1.5则是敲响了人口结构危机的警钟。如果下一代人口只是上一代的60%或70%,人口规模代际呈指数级衰减,倒金字塔人口结构的冲击波必定一轮轮袭来,释放出惊人的破坏性能量。日本自1970年代以来生育率持续低于世代更替水平,1990年代以来的长期不景并非偶然,安倍搞大放水搞超级凯恩斯主义也无济于事。

总而言之,调整人口政策是至关重要的,但寄希望于通过调整人口政策、提高生育率来应对老龄化社会,是缓不济急的。如果继续实行偏社会统筹的养老社保与医保,延迟退休金领取将不可避免。如果改行新加坡式自负其责的养老个人账户,切断代际财富再分配,或能缓冲乃至阻断人口结构冲击波的威力,长远看亦有望令经济“安以动之徐生”。

话题:



0

推荐

陈斌

陈斌

137篇文章 7年前更新

南方周末评论部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