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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逆城市化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契机 

一个想法,不一定对。是不是词语里面有个“逆”字就不好啊,如“千古逆贼”,又如刚火起来的“逆城市化”。后一个字眼之时兴起于国土资源部长姜大明刚说的一句话: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属于“逆城镇化”行为,是坚决不能允许的。不过,鉴于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聚焦“三农”,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我们或可辨析一下城市化及逆城市化的好与坏。

实际上,正如有两种城市化:市场驱动的与政府主导的,逆城市化也有两种:城里人自愿回到农村与城里人被强迫去农村。只要出乎自由与自愿,无论城市化与逆城市化都是有效率的,但如果搞强制,那就成了“被城市化”与“被逆城市化”,都会造成惊人的资源浪费。

“被逆城市化”,曾发生于前三十年计划经济时代。领袖指示:“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到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1955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1968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在1968年底大规模铺开。

据统计,文革中去农村的城镇青年有1600万之多。令中国城市化率在许多年份下降,例如 1964年(18.37%)至1972年(17.13%)连续下降了8年,可谓人类历史上的奇观。主要原因在于,在计划经济之下,权力配置一切资源。相对于能容纳大量就业的商业与服务业,计划者更偏好工业;在工业门类内部,相对于面向消费者的轻工业,计划者更偏好重工与军工。这种扭曲的产业结构,令人力资源在所有生产要素中的比例不断降低,并令城市化进程倒退,最后只好以强制的逆城市化来打补丁。

那些初中高中没毕业就下乡的所谓“知青”,在最有能力吸纳知识的阶段被流放到乡下,在长身体最需要营养与呵护的阶段被迫从事重体力活。“被逆城市化”的代价何其惨重,计划经济的系统Bug与内在不可持续性于此可见一斑。

三十年风水轮流转。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率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率递增,这个字背后是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从内地流向沿海的移民潮,生动诠释了市场经济的伟力。不过,囿于权力的惯性,又出现了“被城市化”的现象,一些地方的农民被强行赶上楼。与此相呼应,城里人自愿去乡村定居的自发逆城市化则被设置了种种障碍,如规定宅基地只能卖给本村的农民。

其实,自发逆城市化是自发城市化的必要补充与微调。无论是美欧那些城市化水平很高的国家,还是中国这种城市化还在进行中的国家,总有一些城里人(尤其是实现了财富自由的),想要换一种生活方式,向往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乡村生活;或者有一些从乡村走出来的人,认为自己在城里已经积攒了足够的知识、历练、资源与人脉,想要造福家乡、实现自我。这里面内蕴着缩小城乡差距、改善乡村市场环境与治理环境的契机。完全没有道理阻止他们向乡村回流。

其一,相关的土地与人力资源可以得到更优的配置、获得更高的回报。如果农民的宅基地可以转让给包括城里人在内的任何人,价高者得,那农民就能获得更高的对价,为全家进城积累更雄厚的资本。可见,城里人的自发逆城市化,对应着农民的自发城市化,根本不用担心自发逆城市化阻遏了城市化的进程。

事实证明,如果法律不保护,农民与城里人之间的土地交易仍会私下进行。但由于买家承受了更高的交易风险,成交时就会有一个折价,对农民有什么好处呢?但这也不意味着城里人占便宜了,因为不能确信买来的资产能得到有效保障,买家就不会下很大的注,资源不可能得到最优的使用。

回乡者有一个权衡,认为自己凭着在城里获得的知识经验,回到本乡本土所拥有的舞台会更大,回乡意味着自己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一个人在城市大医院里工作几年再回乡做个全科医生,收入完全可能高过城里承受超负荷工作的同侪。一个人在城里学成了农业科技后再回乡搞现代农业与养殖业,收入完全可能高过在城市的事业单位庸庸碌碌一辈子。如果法律让从乡村出来的回不去了,对有心回去改变家乡与造福家乡的人来说,情何以堪?缩小城乡差距又从何谈起?

其二,乡村的法治与公共治理水平及文明程度可以得到提升。回乡者把学到的科学、法律、财务与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带回来,把城市的生活方式与文明规则带回来,就可能影响与带动一个村子。如果回乡者在外面更成功,那权威与说服力有更强了。传统中国官员致仕后通常会回到出生的乡村,成为乡绅,兴办学校与慈善事业等,造福乡梓。新一代回乡者正可以令这个中断的传统得以重生,修复乡村治理的基因。

一言以蔽之,自发逆城市化正是缩小城乡经济差距与治理差距的契机,消除相关的制度障碍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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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斌

陈斌

137篇文章 7年前更新

南方周末评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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